課程配當與課程地圖
▌畢業應修學分數_ 大學部不得少於128學分
依長榮大學學則辦理,每學期選修學分數為:
◆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多於25學分,不得少於12學分
◆第二學年:每學期不得多於25學分,不得少於12學分
◆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多於25學分,不得少於12學分
◆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多於25學分,不得少於 2學分(112學年入學之新生不得少於 6學分)
修課自我檢查表
📝修課自我檢查表(112學年度入學)
📝修課自我檢查表(111學年度入學)
📝修課自我檢查表(110學年度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