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長榮藝術獎全國高中生書法比賽簡章
第二屆長榮藝術獎全國高中學生書法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為培育藝文人才,弘揚書法藝術,特舉辦此活動作為書法藝術教育之推廣。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長榮大學
承辦單位: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
贊助單位:德國Krono Original Flooring 台灣總代理約恩嗶聯合有限公司
三、參賽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程序:包含初審及決審兩階段。
(一)初審
初審 |
初審方式 |
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件為限。 |
作品格式 |
以四尺宣紙對開(約140×35公分)直式條幅或對聯形式,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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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內容 |
自由命題,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需落款鈐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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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 |
即日起至107年12月07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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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
71101 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收,信封請註明「第二屆長榮藝術獎全國高中學生書法比賽」。 |
※初審結果:將於107年12月21日公告於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網站
(二)決審
決審 |
決審方式 |
由初賽作品中,錄取50人參加現場決賽。 |
比賽內容 |
現場公布,比賽用紙(四尺宣紙對開直式條幅)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用具請自備。※作品完成需落款及鈐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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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時間 及地點 |
入圍決賽者,請於108年01月05日(六)上午10時至長榮大學長榮藝廊(位於圖書館地下室)報到,比賽時間為早上10時30分至12時。 |
五、簡章及報名表下載:詳見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網站, 06-278-5123#4401薛小姐。
六、評審:初審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七、頒獎:於決賽當天下午2時進行頒獎典禮。
(請參賽者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視同放棄,恕不補發)
八、獎勵辦法:擇優錄取酷龍奬、長榮獎各一名,優選五名,佳作十名,其餘參加決賽者皆列為入選。
獎額如下:酷龍奬,頒發獎金20,000元,獎狀乙幀,獎品乙份。
長榮獎,頒發獎金10,000元,獎狀乙幀,獎品乙份。
優 選,各頒獎金 5,000元,獎狀乙幀,獎品乙份。
佳 作,各頒獎金 2,000元,獎狀乙幀,獎品乙份。
入 選,各頒獎狀乙幀,獎品乙份。
(以上獎項,如未達評審標準者,得從缺)
九、比賽作品恕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處置、教學研究、展覽、宣傳出版等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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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下方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