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清寒學生愛心租屋申請
最後更新:2020/02/25
109年清寒學生愛心租屋申請
清寒學生愛心租屋
說明:
一、審核項目及檢附資料:
(一)前一學期成績單、學生證影本(申請學生前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應達6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為合格標準)。
(二)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或是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僑外生免繳交);家境清寒(近三個月鄉鎮區公所之證明)。
(三)戶籍謄本(僑外生繳交居留證影本)。
(四)僑外生需檢附國際事務室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
二、辦理時間、公告中簽名冊及簽約:
(一)受理期間為109年2月17日至3月27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中簽名冊以電話個別通知同學。
擬辦:
一、有意參加同學請洽生輔組(行政大樓一樓)
二、聯絡人:劉莉娣及電話:2785123-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