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愛心租屋申請
最後更新:2019/01/08
108年愛心租屋申請
一、審核項目及檢附資料:
(一)前一學期成績單、學生證影本(申請學生前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應達6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為合格標準)。
(二)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或是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僑外生免繳交);家境清寒(近三個月鄉鎮區公所之證明)。
(三)戶籍謄本(僑外生繳交居留證影本)。
(四)僑外生需檢附國際事務室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
二、辦理時間、公告中簽名冊及簽約:
(一)受理期間為108年2月26日至3月26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中簽名冊以電話個別通知同學。
- 擬辦:
一、有意參加同學請洽生輔組(行政大樓一樓)
二、聯絡人:李玉柱及電話:2785123-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