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助學計畫(四技二專)
目的鑑於每年有很多弱勢學生需要照顧,並堅持教會大學辦學的理念,發揮基督救世愛人的精神。 |
作法通過第一階段,填寫『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並提供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或0206震災受災戶之證明。請於2021年6月9日前將『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長榮大學『入學服務處』,於第二階段甄試本校優先錄取;且『登記就讀志願序』需以本校為第一志願,始符合本計畫。未完成者視同放棄此計畫之申請。 |
名額以111學年度個人申請所設名額為上限。 |
錄取順序本校於各學系/學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評分後,將符合本計畫資格並完成申請者依申請學系/學程甄試總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之證明文件通過第一階段者,本校依委員會提供之資料為據。 |
弱勢家庭學生之定義與證明文件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 70 萬之學生,需提供國稅局前一年度(109)全戶年所得證明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記載)。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之證明文件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公函)影本 (110 年度證明)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 。 |
0206震災受災戶之證明文件里長開具之受災戶證明文件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 |
弱勢家庭學生之補助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70萬,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約9月初至10月20日)依規定提出申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始享有助學金補助於第二學期抵扣學雜費。年收入30萬以下每學年3.5萬、30~40萬每學年2.7萬、50~60萬每學年1.7萬、60~70萬每學年1.2萬。 |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