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 113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招生
最後更新:2024/05/13
弘光科技大學 113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招生
一、招訓對象:
(一)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青少年。
(二)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特定身分青少年優先,特定對象資格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2、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3、父或母曾於111年至113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4、父或母曾於111年至113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5、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一)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青少年。
(二)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特定身分青少年優先,特定對象資格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2、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3、父或母曾於111年至113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4、父或母曾於111年至113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5、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