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長榮大學 美術學院
美術學院
  • :::
  • 長榮大學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訊息中心
  • 學院簡介
  • 學院單位
  • 成員介紹
  • 服務資源
  • 成果展示
  • 長榮藝廊
  • 校園安全
【轉知】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
::: 最後更新:2022/03/28

【轉知】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

一、主旨:

「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自即日起發布生效。

二、說明:

1. 為落實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8條及第12條,規範文化藝術事業應恪遵各項勞動法規,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承攬、委任契約指導原則之相關規定。本部於111年3月21日訂定發布旨揭兩項行政規則,併請各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惠予協助轉知轄內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或公協會,以提供文化藝術事業及工作者檢視及運用。

2. 檢附本部令、「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

3. 詳細規章如附件。

 

檔案下載
  • 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
  • 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
  • ::: Copyright © 美術學院
  • 71101 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第三教學大樓1樓 T30107)
  • 電話 (06)2785123 #4400
  • cfa@mail.cjcu.edu.tw
  •  
  • 資安政策 ‧ 隱私權 ‧ 瀏覽人次 215593
  • http://cjcu.tw/d/cfa
  • 後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