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級赴外交換生
111學年度長榮大學管理學院赴外交換生甄選簡章
(交換期程: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
申請資格:
(一)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於申請時及交換期間具有在學學生身分。
(二) 須具本校就讀一學年(含)以上成績之本院學士班或碩、博士班學生。
交換期程:
(一) 赴海外交換一學期。
(二) 此 111 學年度交換生甄選,將選出預計於 112-1(2023年秋季)、112-2學期(2024年春季)出發之交換生。
交換名額及要求:
國家 |
學校 |
名額 |
語言能力要求 |
法國 |
諾歐商學院 |
5 |
IELTS 6.0 or TOEFL 85 |
甄選重要時程表:
學期週 |
日期 |
事項 |
4 |
111.09.28 |
簡章公告、開放報名 |
9 |
111.10.31 |
報名收件截止 |
10 |
111.11.11 |
面試申請者 |
11 |
111.11.18 |
公告錄取名單 |
*以上時程可能依實際情況調整。
申請流程:
收件期間:111 年 9 月 28 日(三)起至 10月31 日(一)下午17:00前
(一) 備妥以下申請資料(依序排列):
1. 個人申請資料表一份(須完成紙本欄位簽章),檔案可至管理學院網站下載。
2. 中文、英文自傳各一份。
3. 中文、英文讀書計畫各一份。
4. 大學或研究所歷年中英文成績單正本一份。
5. 家長同意書正本一份,檔案可至管理學院網站下載。
6.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7. 其他有助於甄選資格審查之資料(選擇性)
(二) 所有紙本申請文件請依(一)順序排列後,以長尾夾簡單裝訂即可,請勿裝訂成冊。繳交至管理學院辦公室(三教七樓T30708)。
甄選評比項目:
一、書面成績占60%
(一)歷年學業成績占15%
(二)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成績占15%
(三)自傳成績占10%
(四)讀書計畫成績占10%
(五)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成績占10%
二、面試成績占40%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前
1. 如欲了解交換學校詳情,請自行至該校網站查詢。
2. 申請前請先確認赴外交換時的學籍狀態,若有延畢或學分調整之狀況,請先與家長和系上取得共識後再提出申請。
3. 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有可能會發生交換生資格被迫取消、延期、或更改出發期程等異動狀況,敬請審慎思考。
(二)申請與甄選階段
1. 申請人如為境外生,不得申請交換回原國籍國家研修。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繳齊申請文件,不受理申請文件補繳。
3. 由管理學院籌組遴選小組進行交換學生之審查及面試甄選。甄選結果係以個人志願分發,不得擅自交換、更改,否則視為棄權。
4. 甄選結果公告後,請於一星期內繳交「交換學生應履行之義務同意書」以及「錄取同意書」,無法參加者請繳交「棄權聲明書」,文件繳交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志願或擅自更改分發結果,否則視同棄權。
(三)錄取後
1. 所有通過甄選之同學,尚需接受交換學校之審核,由交換學校決定是否錄取;如未通過交換學校之審核。
2. 各交換學校之入學資格仍需以各交換學校寄發之「入學通知書」為憑,並據以辦理出國相關手續。各交換校之入學申請,將個別通知學生辦理。
3. 所有錄取之同學皆須自行辦理簽證、選課、學分抵免、機票及保險等個人事宜。
4. 部份交換學校並不提供住學校宿舍保證,姊妹校將提供租屋資訊,錄取同學需自行負責住宿問題。
5. 錄取者有義務擔任接待姊妹校交換生(海外友人)、新年度交換生業務諮詢的服務工作。
6. 交換生獎學金:錄取此次國際交換學生資格者,可申請本校國際處學生國際學術交流獎補助金或教育部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獎學金;而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僑生身分入學者,以及前往學校位於大陸港澳地區者,不符合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領取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 本簡章內容如有任何異動依實際情況為主。
- 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徑依本校及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連絡人:若有相關問題,歡迎詢問管理學院(三教七樓T30708),
email: weida@mail.cjcu.edu.tw,電話:06-2785123分機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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