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告】校園佩戴口罩措施調整
最後更新:2023/03/13
【防疫公告】校園佩戴口罩措施調整
因應疫情管制措施逐步鬆綁,依教育部112年2月21日新修正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本校相關防疫措施調整如下:
一、自112年3月6日起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實施校園口罩鬆綁措施,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校園室內環境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惟如衛生保健組(健康中心)、校園接駁車等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
特定場域(如實驗室、工作室或餐廚等)或部分課程(如餐飲實作課、生化實驗課等),依其性質就原有規範自行訂定應佩戴口罩規定。
二、各單位辦理各項活動已無需再提供防疫因應措施及風險評估表予秘書處備查,但仍請活動承辦單位確實落實環境清消等防疫規範。
三、保留「行政大樓」及「衛保組」二處之AI體溫量測站配置,做為師生健康自主管理使用,其餘AI體溫量測站於2月28日之後逐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