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張貼申請
張貼說明:
一 、學生社團請經由學生會核章,校內行政單位以及校外單位經由課外活動組核章。
二、 同一件活動在每一張貼點只能張貼一張海報(共七張)。
(一)第一宿舍前兩側之公告欄(限一張)。
(二)第三宿舍中庭之公告欄(限一張)。
(三)第四宿舍中庭之公告欄(限一張)。
(四)第四宿舍南側之公告欄(限一張)。
(五)體育館南側之公告欄(限一張)。
(六)第三教學大樓南側之公告欄(限一張)。
(七)第三教學大樓北側之公告欄(限一張)。
三、 海報格式:最小以A4紙張,最大為A1紙張為限。
四、有關政治性文宣(如競選廣告等),文件或圖片違反國家政策、法令、校規且違背善良風俗及人生攻擊,一律禁止張貼。
五 、張貼期限:14天,並於隔日撤除。(共15天),違者管理單位有權逕行處理。
六、 請使用無痕膠帶黏貼或以圖釘或訂書針張貼,張貼期限過後,請立即派人自行撕掉取回,如造成公用公佈欄損失或損害者,張貼單位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之責。
七、遇重大慶典或活動時,應配合學校行政措施,由總務處協調統籌分配使用。
八、逾期張貼者:課外活動組將通知申請單位撕下該海報,並記點1次,若累積2次則當學期不得再申請張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