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仙谷遊樂區」未領取觀光遊樂業執照,而經觀光局處分勒令歇業,請勿前往以維安全
最後更新:2020/08/25
「桃源仙谷遊樂區」未領取觀光遊樂業執照,而經觀光局處分勒令歇業,請勿前往以維安全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9年8月20日觀旅字第10950014171號函辦理。
二、有關長興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桃源仙谷遊樂區」未領取觀光遊樂業執照而經營觀光遊樂業務一案,業經交通部觀光局處分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35條第1項與第55條第4項規定,按「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8條規定裁處並勒令歇業在案,請勿前往旅遊及舉辦活動,以維安全。
三、觀光局公告頁面:https://admin.taiwan.net.tw/ActivitiesDetailC001100.aspx?Cond=f7f25446-2e11-4430-af4b-d63c07fad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