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 為宣導國稅相關推廣政策
最後更新:2023/06/2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 為宣導國稅相關推廣政策
一、
刊登資料如下:
(一)111年度營所稅結算採網路申報者,請於112年6月30日前將應檢送附件送交所在地國稅局。
(三)國稅局不會請民眾透過提款機操作轉帳退稅,請多加利用反詐騙專線165諮詢。
(四)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並且於銷售頁面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五)自112年1月1日起,營業人張貼紅色標示貼紙之自動販賣機,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
(六)為穩定物價,112年12月31日前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免徵營業稅。
(七)為穩定物價,112年9月30日前汽、柴油貨物稅每公升調降2元及1.5元。
(八)購買能源效率1、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2千元。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
(九)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中獎獎金自動匯入。
二、
宣導期間:說明一之(一)請刊登至6月30日,其餘請自即日起至下次刊載日止。
三、
為完整呈現稅務宣導成效,請將宣導照片傳送至電子信
箱:ND12600@ntbs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