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 辦理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標竿女青年」暨「優秀女青年」選拔辦法,歡迎同學踴躍查閱。
最後更新:2025/10/30
(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 辦理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標竿女青年」暨「優秀女青年」選拔辦法,歡迎同學踴躍查閱。
說明:
一、中華民國「十大傑出女青年」表揚活動自民國55年創辦以來,即將邁入第60年。歷經26屆選拔,迄今已表揚261位傑出女性,樹立婦女典範,引領社會風氣,報效國家,貢獻社稷。
二、中華民國「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設有三項榮譽獎項:「十大傑出女青年」、「標竿女青年」及「優秀女青年」,以廣泛鼓勵青年女性成為社會典範。選拔共涵蓋十八項表揚範疇,期能彰顯各領域具卓越成就與社會影響力之青年女性。
三、每一推薦單位至多推薦3人,並請將候選人推薦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10467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3號8樓805室,收件單位: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委員會秘書處。
四、選拔辦法暨候選人推薦表(如附件),可自行影印或至本會官網ttoywa.org下載。
一、中華民國「十大傑出女青年」表揚活動自民國55年創辦以來,即將邁入第60年。歷經26屆選拔,迄今已表揚261位傑出女性,樹立婦女典範,引領社會風氣,報效國家,貢獻社稷。
二、中華民國「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設有三項榮譽獎項:「十大傑出女青年」、「標竿女青年」及「優秀女青年」,以廣泛鼓勵青年女性成為社會典範。選拔共涵蓋十八項表揚範疇,期能彰顯各領域具卓越成就與社會影響力之青年女性。
三、每一推薦單位至多推薦3人,並請將候選人推薦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10467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3號8樓805室,收件單位: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委員會秘書處。
四、選拔辦法暨候選人推薦表(如附件),可自行影印或至本會官網ttoywa.org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