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更正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實施計畫之計畫名稱,歡迎同學踴躍查閱。
最後更新:2026/03/11
(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更正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實施計畫之計畫名稱,歡迎同學踴躍查閱。
說明:
一、本會前以115年3月4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51號函(諒達),為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舉行投票,請貴部協助轉知各大專院校,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報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派充之,並請各大專院校於網站電子看板登載相關登記訊息。
二、本會前開函業檢附「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實施計畫」予貴部,惟是函說明四敘明檢附之計畫名稱誤繕,應更正為前開計畫名稱,併予敘明。
一、本會前以115年3月4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51號函(諒達),為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舉行投票,請貴部協助轉知各大專院校,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報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派充之,並請各大專院校於網站電子看板登載相關登記訊息。
二、本會前開函業檢附「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實施計畫」予貴部,惟是函說明四敘明檢附之計畫名稱誤繕,應更正為前開計畫名稱,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