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郭敬恩先生創作獎助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114.10.03(五)截止!!
最後更新:2025/09/17
【系辦公告】郭敬恩先生創作獎助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114.10.03(五)截止!!
一、 獎勵對象為本系創作優秀並具有服務熱忱之學生(弱勢學生優先),每學期辦理一次,總獎金新臺幣六萬元整。
二、 本獎助學金選取標準如下:
(一) 弱勢或家庭變故者(由系務會議通過優先推薦)。
(二) 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三)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四) 具創作優秀及校、內外服務熱忱事蹟。
申請人須於(一)與(四)之間擇一繳交。
三、 申請本獎助學金學生應繳下列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弱勢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清寒、中低收入、低收入家庭、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證明,或由系上老師推薦資料證明家庭或個人面臨困難等相關文件。
(三) 學業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在學成績單。
(四) 操行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在學成績單。
(五) 其他可茲說明創作優秀及服務熱忱之事蹟證明。
四、 申請人應於每學期第四週前提出申請。
五、 本獎助學金獎勳金額核發新台幣六萬元整,若額度用罄,且當學期有未使用的「潛力新生入學獎助學金」剩餘款項,經系務會議決議後,該剩餘款項將會補充至創作獎助學金項下,並繼續用於符合條件的學生。若剩餘款項不足,則不再受理申請。
六、 本獎助學金之分配方式及相關作業由本系核定之,並提交系務會議確認後核發。
七、 本獎助學金由「 郭敬恩董事長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項目下勻支。
八、 本辦法捐贈人得視實際實施狀況隨時提出修正意見。
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 本獎助學金選取標準如下:
(一) 弱勢或家庭變故者(由系務會議通過優先推薦)。
(二) 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三)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四) 具創作優秀及校、內外服務熱忱事蹟。
申請人須於(一)與(四)之間擇一繳交。
三、 申請本獎助學金學生應繳下列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弱勢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清寒、中低收入、低收入家庭、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證明,或由系上老師推薦資料證明家庭或個人面臨困難等相關文件。
(三) 學業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在學成績單。
(四) 操行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在學成績單。
(五) 其他可茲說明創作優秀及服務熱忱之事蹟證明。
四、 申請人應於每學期第四週前提出申請。
五、 本獎助學金獎勳金額核發新台幣六萬元整,若額度用罄,且當學期有未使用的「潛力新生入學獎助學金」剩餘款項,經系務會議決議後,該剩餘款項將會補充至創作獎助學金項下,並繼續用於符合條件的學生。若剩餘款項不足,則不再受理申請。
六、 本獎助學金之分配方式及相關作業由本系核定之,並提交系務會議確認後核發。
七、 本獎助學金由「 郭敬恩董事長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項目下勻支。
八、 本辦法捐贈人得視實際實施狀況隨時提出修正意見。
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