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具陶瓷創作經驗 3.具基本英文溝通能力
申請日期:108年5月13日止 駐村時間:108/7/15~8/22
評選標準: 1.以雕塑類為主。 2.能安裝於戶外者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