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111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截止至5/6!
【教育部 111 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一、提供單位 韓國9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表。
二、依據 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 111 年 4 月 15 日韓教字第 1110000061 號函
三、名額 13 名;預計正取 13 名,備取 6 名。
四、受獎期限 6 個月;111 年 9 月至 112 年 2 月
五、待遇
韓國語研修費用免除,提供宿舍(包含寒假,共 6 個月),支給每月生活費 30 萬韓元。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附表。
六、報名者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任一學期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決
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
(五)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七、甄選作業流程
(一) 校內初選:申請者向長榮大學國際處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後擇優推薦,每校至多推薦 1 名(如報名人數超過1人,將依在校各學期成績總平均排定順序,擇最優者推薦。);應繳文件於 111 年 5 月 6日(五)下午17:00前繳交至行政大樓三樓國際處國際與兩岸交流組,逾時不予受理。
請申請人於截止時間前繳交以下紙本資料:
1. 教育部報名表(附件二)
2. 在學期間中英文成績單各一份
3. 韓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若無則免)。
校內甄選獲錄取者,請於5月11日(三)中午12:00前繳齊其他資料(詳見附件一之簡章第七點),後由國際處發函送達教育部。
備註:申請人請務必預先準備各項資料(如:推薦函、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自傳、讀書計畫等),以免延遲繳交,影響自身權益。
請申請人務必詳閱簡章,並配合於時限內繳交相關資料,以利後續作業。
本校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校內初選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以網站公告為主。
校內承辦人: 國際與兩岸交流組|陳小姐|bella@mail.cjcu.edu.tw|06-2785123 分機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