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
最後更新:2024/01/16
【公告】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
公告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事宜。
符合下列申請資格者,請於113年2月1日下午15:00前,備妥申請文件,至本校國際處辦理申請事宜,本處將進行審核是否予以推薦。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3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符合下列申請資格者,請於113年2月1日下午15:00前,備妥申請文件,至本校國際處辦理申請事宜,本處將進行審核是否予以推薦。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3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