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僑委會補助清寒僑生健保費用,請符合資格之僑港澳生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最後更新:2026/09/30
【公告】僑委會補助清寒僑生健保費用,請符合資格之僑港澳生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已來台入學且家境清寒之僑生、港澳生及海青班學生
★申請方式: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明(兩項皆為紙本文件),向國際事務室申請。
★申請期限:
①115學年度入學新生: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提交申請表與清寒證明至國際事務室。
②已參加健保之僑港澳生:如因故轉為符合申請補助資格者,請於每月15日前提交申請表與清寒證明至國際事務室。
補充說明:有關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請見附加檔案。
★申請方式: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明(兩項皆為紙本文件),向國際事務室申請。
★申請期限:
①115學年度入學新生: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提交申請表與清寒證明至國際事務室。
②已參加健保之僑港澳生:如因故轉為符合申請補助資格者,請於每月15日前提交申請表與清寒證明至國際事務室。
補充說明:有關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請見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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