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離校因應措施
最後更新:2021/06/07
[公告]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離校因應措施
109-2畢業生申請郵寄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由於目前國內疫情嚴峻,為減少學生外出流動之風險,原訂未下修低年級課程,且符合畢業離校資格者可於06月07日(一)起領取學位證書,有下修低年級課程,且符合畢業離校資格者可於07月12日(一)起領取學位證書,將全面改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以雙掛號方式郵寄學位證書,惟,須請同學事先填具申請表單→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郵寄學位證書,並上傳「長榮大學畢業生申請郵寄學位證書切結書」;境外生(非台灣生)須另填寫「外國(僑生)學生畢業後流向」,以利填報。
疫情期間,感謝全體畢業生的體諒與配合!
#申請步驟
- 學生系統提出離校手續申請
- 確認各單位均審核通過後,填寫「長榮大學畢業生申請郵寄學位證書切結書」
切結同意『倘若學位證書於郵寄過程中因故延誤、有所毀損或遺失等,責任自負,本人絕無異議!』
#畢業證書若遺失或毀損者,依規定僅可向原畢業學校申請補發畢業證明書 - 上傳「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郵寄學位證書」
- 收到申請後,將於審核無誤後約五個工作天盡速以雙掛號方式交付郵局寄至您所提供之郵寄地址。
#如欲親取或由親友代為領取,請務必待疫情全面解禁後方可至註冊課務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