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師資教學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流程
證書申請流程
一、申請前,請先確認:
(一) 已完成本學程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請先完成報名程序。
(二) 大學國文成績須達70分(含)以上;研究所同學須檢附大學國文成績證明。
(三) 已依學程修讀辦法規定,完成學程必、選修課程共二十學分。
(四) 須為應屆畢業年度,並於語文教育中心公告期間,方得提出申請。
二、證書申請及取件:
※每學期公告受理期間,非受理期間原則上不收件;特殊情事請洽語文中心
(一)請先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校外人士請先備妥由推廣教育中心核發之成績證明及具大學國文成績之成績單。
(二)請下載並填妥「華語教學師資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表」。
(三)將填妥之申請表連同成績單正本,於公告受理期間送至語文教育中心審核。
(四)畢業生若選擇通訊取件者,請附回郵信封與35元郵資,回郵信封需填妥申請人收件住址,完成後將以普通掛號寄至指示收件處。
(五)提醒您,證書製作有一定行政簽核程序,請耐心等侯。
歡迎有任何問題請親洽語文教育中心(第一教學大樓5F)或電洽06-2785123分機5052 吳小姐
e-mail:yuchieh@mail.cj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