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中心徵聘109學年度(韓語、泰語)兼任教師
最後更新:2020/02/20
語文中心徵聘109學年度(韓語、泰語)兼任教師
長榮大學語文教育中心徵聘兼任師資公告
一、徵聘資格:兼任韓語或泰語教師 二、需求人數:各1名 三、專長領域及資格條件: 1.精通韓語或泰語(聽、說、讀、寫) 2.具備國內、外碩士(含)以上相關學歷,需符合教育部規定。 3.PARC或依親ARC之越南或印尼語或馬來文母語人士優先考慮(PARC or Marriage ARC Holder)。 4.具一年以上教學經驗優先考量。 5.若為外國人士,華語流利者優先考量。
四、預定起聘日期:2020年9月(109學年度) 五、應徵方式: 1.請按下方連結填寫個人資料後提交回傳,以利後續審查作業。 2.待本中心初步審核上述網址所提交之資料後,如符合本中心需求,將會另行通知繳交下述證明文件。 六、檢附證件資料: 1.中文履歷及自傳(請註明生日、聯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學歷、職務經歷說明)。 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資料(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認證)。 3.永久居留或依親居留之證照影本。 4.18週之教學計劃綱要(請註明使用教材)。 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七、聯絡人: 1.語文教育中心:郭燕玲小姐(06-2785123轉5051) 八、截止日期:暫無,依實際需求調整報名截止日(網路可持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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