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創新應用管理學系徵聘師資公告20200724止
長榮大學創新應用管理學系徵聘師資公告
一、徵聘職級:專案助理教授
二、需求人數:1名
三、專長領域及資格條件:
1.取得國內外大專院校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具備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具備以下專長者優先
(i)具網路行銷或行銷領域專長;
(ii)具社群媒體經營、數據分析、市場趨勢分析等實務經驗者(電子商務或跨境電商領域優先);
(iii)具創業經驗暨獨立策劃創新議題等專業實務經驗者
四、檢附證件資料:
1.履歷自傳紙本(需包含生日、聯絡電話、地址、E-mail、最高學歷、經歷、專長)
2.可開授課程之課程&課程大綱,至少(含)三門以上(科目請參閱本學系108學年度課程配當表)
3.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資料(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認證)
4.部定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5.拍攝一段2分鐘自我簡介影片(展現活潑創意)
6.作品集或曾參與及正執行之專案計畫(含創業案例)列表
7.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8.需具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
9.長榮大學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性平事件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此二份文件請務必列印簽署後連同書面履歷資料遞交本校人資處)。
五、注意事項:
1.有關本校進用約聘教學人員事項,請參閱本校人事行政法規。比照職員工全時上班並應襄助創新應用管理學系行政、其他相關教學、輔導學生及其他相關業務
2.待行政程序完備後起聘
3.依教育部訂定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 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應徵方式:
1、請連結至履歷表登載處填寫部份資料後提交回傳,以利本校獲得應徵人所提交之資訊
2、履歷及相關證件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長榮大學人資處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創新應用管理學系師資”(恕不歸還所寄資料)
七、徵聘截止日:即日起至109年7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九、聯絡人:
1、人資處陳小姐(06-2785123轉1085)
2、創新應用管理學系郭惠瑄小姐(06-2785123轉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