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計畫變更
- 受理項目:
- 研究計畫之延期、經費變更或追加、變更執行機構…等。
- 承辦人員:林純雅 助理管理師 (分機1606)
- 作業流程:
- 作業方式:
- 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變更申請。
- 列印「變更申請表」並用印 (申請人、系所主管)後,送研發處辦理變更。
- 審查機關:
- 國科會─
- 計畫延期
- 變更執行機構
- 經費流用「累計」流入或流出「超過」計畫全程該項原核定金額50%
- 增列研究設備費5萬元以上
- 學校─(請依需求填寫相關申請表)
- 經費流用(含流入、流出)於該項原核定金額50%以內
- 經費流用累計超過該項原核定金額之50%,但研究設備費流入後總額在5萬元以內
- 「研究計畫科目流用申請表」、「研究設備費項目變更申請表」、「國外差旅費變更申請表」請至財務處(網頁)下載最新版使用
- 因故無法至國外參加研討會或移地研究,請填寫「長榮大學執行國科會專題計畫變更申請表(校內程序)」送交研發處取消出國報告繳交。
- 國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