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108 年度暑期實習申請
最後更新:2019/05/16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108 年度暑期實習申請
一、辦理方式
(一)實習期間:共分兩梯次辦理。
1.第一梯次:108年7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實習時數為138個小時。
2.第二梯次:108年8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實習時數為132個小時。
實習期間以一個月為原則,學生仍可依個人意願申請二個梯次,但實際核准之實習期間,將視實習申請人數及中心內部作業需求彈性調整。
(二)實習名額:本年度實習提供20個實習名額。
(三)實習地點: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四)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每日9:30至17:00。
(五)實習獎學金:新臺幣12,000元/月/人。
(六)實習期間本中心將提供團體保險。
二、參與資格及推薦方式
(一)參與資格:
1.與本中心簽訂合作備忘錄之大學校院系所,並開設實習課程。
2.推薦之學生需選修前述開設實習課,並以大三、大四或研究所學生優先。
(二)推薦檢附資料:
1.申請表(附件)。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當學期註冊章)。
3.開設實習課程系所教師推薦函1份。
4.其他利於爭取本次實習機會之文件(如:自傳、參展證明、實習計畫等)。(非必要)
(三)繳交方式及時間:108年6月3日前(郵戳或收件章為憑)以紙本方式寄予本中心:10446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四)經本中心審查通過,本中心將於6月中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個別通知錄取之實習生。
(五)實習期間使用之電腦考量個人使用習慣,建議實習生自備筆電。
三、本年度提供實習名額說明如下
(一)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管理等相關專業:12人(一梯次6人)
(二)地政、不動產管理(含行銷物管專長)等相關專業:4人(一梯次2人)
(三)社工、公共衛生福利等相關專業:2人(一梯次1人)
(四)影像編輯軟體、Adobe系列設計軟體專長:2人(一梯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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