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舊生】辦理就學貸款申辦說明
最後更新:2021/01/13
109學年度第2學期【舊生】辦理就學貸款申辦說明
下述資料適用於曾辦理過就貸之學生
一、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減免相關問題請洽生輔組減免承辦人,分機1241洪教官)
二、申辦時間:110年1月18日(一)至110年2月23日(二)止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申請,且連帶保證人不變時請學生本人,攜帶下述資料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亦可線上對保)
- 學生本人(監護人或保證人)身份證、印章
- 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長榮大學網站→在校學生→學生系統(Key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就貸申請作業→填寫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資料確認無誤後確定→列印
- 長榮大學(就貸專用)學雜費繳費單:學生系統→申請作業→註冊繳費單列印(金額不同需換單者,請洽出納組分機1356)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一式三聯):上網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註冊,並填寫→確定資料無誤後確定→列印
- *中低收、低收入戶需加貸生活費者,請攜帶證明正本至台銀對保。
三、對保完,請將上述第二項(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第四項(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第五項,以掛號方式寄回長榮大學生活輔導組,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資料
四、注意事項
- 請確認以上二份資料之就貸金額必需相同。申貸生活費者需檢附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並一併寄回。
- 若有不可貸金額者,請務必於註冊日前至郵局或一銀繳納。
- 學生就學貸款需繳利息及需償還者請務必洽臺灣銀行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就貸申辦及日後各項信用資格。
- 因郵政程序,於寄件七日後,請上長榮大學網站→在校學生→學生系統(key入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查詢當學期就貸審核資格(自行查詢學校收件及審核狀況)。
- 於開學後第七週起隨時注意學校公告,查詢審核狀況,須檢附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請務必於期限內繳交。
- 就貸相關問題請洽:
- 臺灣銀行各分行及就貸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
- 至學校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查詢、學務處公告及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皆可查看
- 請上網至長榮大學學生事務處「問與答」提問
- 長榮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就貸承辦人06-2785123分機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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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 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就學貸款資料」 長榮大學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