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修生】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2023/01/09
【延修生】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之延修生,請注意以下事項:
1.已完成初選者,01/16(一)自行下載繳費單,01/16起至台銀對保。
2.未有初選選課資料者,01/16(一)自行下載繳費單,雜費$4,500(102 學年度入學者)及平安保險費,01/16起至台銀對保。
3.因個人選課需求須調高學分時數以辦理貸款者,於01/16(一)開放學雜費繳費單列印後,至出納組網頁填妥【異動學分時數貸款金額切結書】,繳至出納組(行政大樓2樓),並至學雜費專區列印修正後學雜費繳費單,方可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請同學注意:
時數先預填高於實際選課時數,以免之後需補繳不足額現金。若實際選課學分時數未達貸款金額,溢貸部分於期末歸還臺灣銀行轉償本人之就貸。
例如:本學期於初選時已選16學分,填寫學分時數異動申請表時,建議填17或18,如果只寫14,開學後需補繳2學分之現金。
4.於開學後加退選期間加選之學分費,繳費期間為加退選結束後第八週,約於4月中,出納組將另行公告收費。(該階段無法辦理就貸)
本校開學日:112年02月13日(一)。
就學貸款申辦時間:112年01月16日(一)至112年02月18日(六)止。
臺銀對保後,繳交2項資料回學校完成系統登錄(郵寄掛號或親自繳回)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親至生輔組或撥打分機1242 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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