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辦理就學貸款申辦說明
下述資料適用於曾辦理過就貸之學生
一、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減免相關問題請洽生輔組減免承辦人,分機1241葉小姐)
二、申辦時間:112年08月01日(二)至112年09月15日(五)止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申請,且連帶保證人不變時請學生本人,攜帶下述資料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亦可線上對保)
1.長榮大學(就貸專用)學雜費繳費單:學生系統→申請作業→學雜費繳費單列印(112年07月24日開放列印)(金額不同需換單者,請洽出納組分機1356)
2.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長榮大學網站→在校學生→學生系統(Key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就貸申請作業→填寫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資料確認無誤後確定→列印
3.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一式三聯):上網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註冊,並填寫→確定資料無誤後確定→列印
4.學生本人身份證、印章
5.*中低收、低收入戶需加貸生活費者,請攜帶證明正本至台銀對保。
三、對保完,請將上述第二項(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第三項(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第五項,以掛號方式寄回長榮大學生活輔導組,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資料
四、注意事項
1.請確認以上二份資料之就貸金額必需相同。申貸生活費者需檢附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並一併寄回。
2.若有不可貸金額者,請務必於註冊日前至郵局或一銀繳納。
3.學生就學貸款需繳利息及需償還者請務必洽臺灣銀行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就貸申辦及日後各項信用資格。
4.因郵政程序,於寄件七日後,請上長榮大學網站→在校學生→學生系統(key入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查詢當學期就貸審核資格(自行查詢學校收件及審核狀況)。
5.於開學後第七週起隨時注意學校公告,查詢審核狀況,須檢附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請務必於期限內繳交。
6.校外住宿金13,920元,請辦理學貸且住宿者線上填臺銀及本校學生系統時,注意學雜費繳費單之住宿金額。
7.符合且選擇「線上申貸」的同學,在輸入申貸金額時,螢幕畫面會顯示「學校核准您最高可貸金額為新台幣 xxxxx 元」,此金額僅供參考,非最正確之金額。(請以學校(就貸專用)學費繳費單金額填寫。)(「線上申貸」系統若無法進行下一步驟,請聯絡學校窗口分機1242,告知您當學期就學貸款金額,方能繼續系統操作)
就貸相關問題請洽:
臺灣銀行各分行及就貸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
至學校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查詢、學務處公告及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皆可查看
就學貸款常見問題,請點我Q&A或請上網至長榮大學學生事務處「問與答」提問
長榮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就貸承辦人06-2785123分機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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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 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就學貸款資料」
長榮大學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