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7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
一、 主 旨:為提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
執法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 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台南市政府。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台南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 承辦單位:長榮大學運動競技系。
-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長榮大學。
- 日 期:中華民國107年 6月15日至17日(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 地 點:長榮大學(校區: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九、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7年6月15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至45歲(含) (民國62年 6月17 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20%,如本縣未達報名人時,
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 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轉呈中華
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登錄,並由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核發C級裁判證(實習結束後)。。
十二、實 習:
華宗、和家盃) 及莒光盃、中華盃;以及參與各縣市排委會辦理之賽事合計各第一裁判5場、第二裁判8場實習執法場次即完成實習(協會杯賽及各縣市杯賽均需服務滿所需場次)。
(二)實習期間2次未應聘四大盃賽及莒光盃、中華盃裁判工作即取消裁判資格。
(三)通過實習後學員請至協會網站登錄申請並下載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暨資料收集同意書簽名後連同手續費寄至協會(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
號馮忠先生收)待審核通過後將裁判證寄發本人。
十三、報名手續:
- 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6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
受理。
(二)地址:71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 號 陳淑利 老師 電話:0932463606。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附件一)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掛號方式按時寄上址(71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 號 陳淑利 老師),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十四、講師:
(一)聘請本會規則暨裁判委員會委員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二)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五、課程內容:如附課程表(附件二)。
十六、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七、報到日期及地點、時間:107年6月15日上午8時20分假長榮大學體育館報到,不另通知。
十九、參加本講習會得申請公假登記,惟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廿、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7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