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申請】教學資源設備
【注意事項】
- 提交申請借用單及設備歸還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為主,不含例假日。
- 請於5個工作天前提出借用申請表;若需取消或改期,請於2個工作天前告知教師發展組黃小姐(分機1817)。
- 目前可借用設備為:筆記型電腦(4)、拖拉式麥克風組(1)、桌牌(15)、立牌(5)、X展架(寬60*高160cm)(3)、桌巾(4)、小型攝影機與腳架組(2)、可移動式布幕(小-寬175cm)(大-寬210cm)、行動綠幕(寬150*高200cm)。
- 僅供校內教師身分借用,不供外借使用。
- 借用順序以送交申請單順序為原則,無電話預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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