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馬術錦標賽暨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最後更新:2021/04/08
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馬術錦標賽暨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0年3月29日桃體總字第1100000028號函暨所屬馬委會110年3月29日桃體馬威字第110032901號函及本局110年3月12日桃體競字第11000028681號函諒達。
二、
旨揭賽事原訂110年5月1日及2日辦理,惟馬委會適逢新舊任主委交接期間,相關人員安排及器材尚未交接完畢,爰修正競賽日期至110年5月8日及9日辦理。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檢附修正後旨揭賽事競賽規程1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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