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助學計畫
目的鑑於每年有很多弱勢學生需要照顧,並堅持教會大學辦學的理念,發揮基督救世愛人的精神。 |
作法凡113學年度大一考生,以大學「申請入學」招生通過第一階段學測成績篩選,符合以下資格者。
請將『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與資格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長榮大學『入學服務處』,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
名額113學年度全校 66個系組參加申請入學,共提供73 個名額予本計畫。 |
錄取順序本校於各學系/學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評分後,將符合本計畫資格並完成申請者依申請學系/學程甄試總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之證明文件通過第一階段者,本校依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之資料為據。 |
弱勢家庭學生之定義與證明文件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90萬之學生,需提供國稅局前一(112)年度全戶年所得證明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記載)。 註:如因申請本計畫之時間點尚無法提供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可先暫以再前一(111)年度之全戶所得證明提出申請,嗣後再補齊112年度證明即可。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之證明文件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公函)影本 (113 年度符合之證明)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 。 |
0206震災受災戶之證明文件里長開具之受災戶證明文件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 |
弱勢家庭學生之補助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90萬,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約9月初至10月中旬)依「生活輔導組」規定提出申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始享有助學金補助於第二學期抵扣學雜費。年收入70萬以下每學年2萬、70~90萬每學年1.5萬。 |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