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公告】重申不得自行開立任何非正式收據收取款項
最後更新:2024/11/29
【財務處公告】重申不得自行開立任何非正式收據收取款項
各位同仁平安:
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所有以學校名義收取之一切收入均應列入各相關收入項目,且以收入總額入帳,不得以收支相抵後淨額入帳。
為確保學校帳務符合規定,特此再次重申,各單位不得自行開立任何非正式收據收取款項,若經查獲擅自開立收據,將提報學校懲處。
財務處敬啟
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所有以學校名義收取之一切收入均應列入各相關收入項目,且以收入總額入帳,不得以收支相抵後淨額入帳。
為確保學校帳務符合規定,特此再次重申,各單位不得自行開立任何非正式收據收取款項,若經查獲擅自開立收據,將提報學校懲處。
財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