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團保
『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 實習契約 依據103年8月7日 教育部 臺教高(二)字第1030114161號來函辦理
- 維護學生受教及學習權益,學校辦理校外實習課程時,應與實習機構簽訂合作契約及明定實習內容,並於實習契約書載明實習各項細節及相關配套措施。另為確保學生校外實習之人身安全,學校應妥善與實習機構協調,為學生辦理及支應校外實習保險。
- 確有向學生收取費用之必要性,仍應注意收取項目之合理性及收取金額之妥適性。
實習保證金:
- 應於學生順利完成實習後全額退費,不得扣抵其他名目。
- 為避免將來衍生實習糾紛等問題,如需加收其他實習相關費用,應於實習契約書或辦法載明,於學生實習前告知,並開立收據備查。
▲ 實習保險 依據114年 6 月 26 日 教育部 臺教技(三)字第1140067094號函
114學年度 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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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廠商 |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間 |
114年08月01日-115年7月31日, 可向該司辦理未滿一年期之學生校外實習意外保險契約。 |
保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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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承保內容 |
保險額度 |
A |
意外身故 |
200萬元 |
B |
意外失能 |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200萬元 |
C |
意外門診實支實付 |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 C+D兩項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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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傷害住院定額給付 |
團保費率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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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間 |
每人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
12個月 |
452 |
11個月 |
429 |
10個月 |
407 |
9個月 |
384 |
8個月 |
362 |
7個月 |
339 |
6個月 |
294 |
5個月 |
249 |
4個月 |
203 |
3個月 |
158 |
2個月 |
113 |
1個月 |
68 |
1日 |
23 |
相關資訊 |
連結/聯絡方式 |
加退保、行政理賠服務 承辦窗口 |
第一區 02-25075335#844 |
表單下載 |
▲ 作業方式 :
- 請先至新光產物官網 - 團體傷害險 - 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如上方連結),下載投保相關文件,請務必於每次投保前閱讀重要公告確認相關文件是否有修改。
- 將用印完成之要保書及投保名單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 : skiad5@skinsurance.com.tw (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 每張保單皆須至少5人,若真無法符合5人投保,請來電#1153詢問。若中途有學生加退保,最終保單人數也需足5人方能成立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