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公告 進行產學合作應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
最後更新:2025/09/30
【轉知】教育部公告 進行產學合作應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
主旨:為強化各校營業秘密保護,貴校進行產學合作應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各校辦理產學合作時應依「國家安全法」、「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為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貴校與合作企業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之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實作要領(如附件)簽訂保密協定。
說明:
一、各校辦理產學合作時應依「國家安全法」、「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為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貴校與合作企業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之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實作要領(如附件)簽訂保密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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