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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農業部 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
::: 最後更新:2026/10/01

【徵件】農業部 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

主旨:
本部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補助依據:本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二、申請期間:
(一)本部116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本(115)年10月1日起公告於本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構)網頁公告為準。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社會團體。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四、審查方式: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具有實質審查權限,並依據本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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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有意願提案之教師
請於規定期限內逕行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或送各計畫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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