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修正
最後更新:2022/02/15
轉知「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修正
「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
1110126修正
1.為協助更多企業取得創新發展資金,取消申貸之登記負責人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年齡限制或企業曾獲創業貸款之規定,修正為具自行研發之創新性能力,即符合貸款資格。(修正要點第四點)
2.貸款對象新增經政府輔導、核發獎項、獎(補)助或獲經濟部登錄之國際創育機構培育且推薦之導入數位科技之企業。(修正要點第四點)
3.新增導入數位科技之企業,設立未滿五年於新臺幣伍佰萬元額度內,保證成數為九點五成。(修正要點第九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