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所沿革:
書畫藝術學系設立前,原屬於美術系水墨領域,當時系主任蔡茂松教授積極向學校爭取水墨領域自美術系獨立而出,終於在民國98年依據教育部函,設立「書畫藝術學程」,並於民國99年正式招生,招收對水墨、書法、篆刻有興趣之高中職優秀學生。民國101年再依據教育部函,於隔年8月1日正式轉型更名為「書畫藝術學系」,為南台灣唯一之書畫藝術學系,也是國內設立有專屬「系務發展基金」之學系。
二、設立宗旨:
本學系以提升書畫藝術創作水準及培育藝術產業行銷人才,並注重書畫藝術相關理論研究、藝術欣賞與批評能力,拓展書畫藝術多元化、本土化與國際視野的理想為宗旨。
三、教育目標:
(一)培養書畫藝術創作及相關產業行銷之人才。
(二)重視書畫藝術學理與創作實務的探討與結合。
(三)追求清新高雅及古典精緻之書畫特質創作風格。
(四)提昇書畫藝術及人文素養、社會關懷之永續發展。
四、教學特色:
▉課程三化:
(一)課程模組化:本系將所有必選修相關課程以15-24學分聚集成一課程模組,共分為繪畫專業模組、書篆專業模組、行銷經紀模組、才藝應用模組等四組。
(二)課程分流化:本系課程模組進行分流,區分為學術專業型、實務應用型與專業必修課程。
(三)課程學程化:學生畢業則可依不同需求選擇不同專業課程模組,自行整合成一專業學分學程,各學分學程分別與職涯進路相接軌。
▉教學特色:
(一)學術創作:以「學院創作風格」為基礎,承繼傳統、厚植筆墨功力;鼓勵創新、營造時代特色,培養台灣書畫創作精英。
(二)倡導市場:加強專業技能,提升書畫藝術水準,關注市場需求,搭配行銷課程,保證創作品質,媒合藝廊經銷,倡導推展書畫市場。
(三)雙軌導向:採取全國唯一「學術」與「市場」雙軌並重課程設計,以追求「清新」及「高雅」的創作風格為主軸,推動產學合作,讓藝術創作直接進入市場,打通實質的就業管道。
▉多元化就業輔導:
(一)精緻小品展:為鼓勵「創作」及「行銷」的目標,每學期舉辦精緻小品展,師生提供作品,由學生擔任實習幹部,工作分組,學習藝術策展與實務、培養行銷及創作能力。
(二)藝術經紀:協助媒合藝廊經銷,加強藝廊行政、展覽行銷能力,以提升藝術市場就業競爭力。
(三)創業輔導:藉由「以畫養畫」訴求,提供教學、創作及展銷三合一實習場域,輔導學生畢業開設藝術工作室、美術教室、展覽空間等。
(四)國際拍賣市場參訪:每年定期甄選優秀學生,由合作企業全額補助前往香港參訪蘇富比、嘉士德等國際拍賣會實況。
五、生涯發展:
大學畢業生涯規劃發展,包括:
(一)各級學校之藝術教師。
(二)藝術與文化機構之行政、管理或研究人員。
(三)從事書畫藝術創作或藝術產業行銷。
(四)參加文化與教育相關之公職人員考試。
(五)報考藝術相關之研究所或本校碩士班。
(六)從事視覺藝術設計及藝術指導等工作。
六、頒授學位名稱:藝術學士(B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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