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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 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 寫生稿比賽簡章
::: 最後更新:2024/11/08

113學年度 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 寫生稿比賽簡章

一、比賽主旨:為提昇長榮大學書畫藝術系學生的水墨藝術創作水準,並藉由生活實物寫生表現形式,以達到彩墨創意描繪之推廣與書畫美學之教育功能,特舉辦水墨寫生比賽。
二、指導單位:長榮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三、主辦單位: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
四、參賽資格:凡選讀本系專業課程之在籍學生及選讀美術系水墨組專業課程之學生皆可参加。
五、創作主題:主題為「澄清湖寫生」。
六、比賽日期:113年12月04日 (三) 11:00前佈置完成。
七、比賽地點:第三教學大樓書畫系專業教室外。
八、作品規格:3開宣紙(尺寸約:70 x 45cm)。
九、獎勵辦法:特優獎(三名),獎金各2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四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 (若干名),獎狀乙紙。
十、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校內老師五~七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作品審查。
十一、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書畫藝術學系網站:http://dweb.cjcu.edu.tw/cpa。
十二、参賽細則﹕
(一) 長榮大學書畫藝術學系全系學生皆須參加寫生比賽。
(二) 作品繳交須完整,且為作者現場寫生之原創品,不得複製或抄襲他人之作品。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獎金及獎狀,獎位不遞補。
(三) 參賽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評審委員會得就特定獎項決議從缺不予錄取。
(四)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主辦單位對作品有重製、公開展示及宣傳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十二、經費來源﹕擬由書畫藝術學系「書畫競賽基金」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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