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對象:本系教職員生 (經指導老師簽名同意)
借用時間:每周一~周五 AM 09:00-11:00 及 PM13:30-16:00
借用期限:借還日以四天為原則(含例假日),因畢製、夜拍等特殊需求,在該器材無人預借前提下,
經授課教師同意得延長借用日, 惟至多續借一次,以借用四天為限。
借用流程:至少三天前填寫紙本借單,並獲老師簽名後至系辦押單,未完成不予以借用。
※借用攝影器材,填寫紙本表單後,請另行填寫線上表單←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