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見習公告
一、宗旨:配合學校心理、諮商輔導相關系所學生實習課程,提供在校學生瞭解本會服務對象群(包括性侵害、性交易、高危險群青少年、家庭暴力等)之諮商實務工作,以期理論與實務相印證,使實務與學術相交流,並培養該領域之實務人才。
二、見習名額:2名
三、見習時間:1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預計81小時以上。
四、申請須知:
- 課程要求:修習過發展心理學、兒少、婦女、專題者尤佳。
- 申請本會實習之學生,請先寄送「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書各500字,實習計畫請說明實習期待」。實習計劃內容應包括:對實習單位的了解及實習期待,個人經驗專長,如何應用,對機構可以有如何貢獻等。
- 寄送地址:逕寄實習單位收。請自行確認實習單位是否收到及聯繫面談時間。
- 實習費用:免收費
- 實習生於本會實習期間,請自行加保意外險。
- 本會不提供食宿。
- 申請實習者需與本會其他社工系實習生一起參與所有機構安排的實習課程、工作,時數亦與其他實習生相同(即110年7/1~8/30每週一~五,每天8小時計算之)。
- 本會預計於4月進行面試。
五、實習內容:
1.認識機構:包括基金會及實習單位之歷史沿革、宗旨、組織與功能、服務精神與規範、服務項目、生態環境、未來工作發展等。
2.服務對象群服務綜論:學習有關服務對象群相關領域之專業知識及技巧之學習。
3.個別與團體心理諮商工作之觀察、見習及提供諮商服務(大學實習提供觀察與見習)。
4.服務對象群相關領域之教育推廣與宣導工作(含服務對象群相關資料之收集編纂、本會網頁資料更新、宣導教案或服務方案的設計與製作等)
5.個別督導與團體督導。
6.研讀專業參考書籍、宣導資料並討論。
7.讀書報告討論會、個案研討會、實習總評估座談會。
8.服務方案之設計與實施。
9.本中心相關行政事務的參與。
10.其他特別約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