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宣導】衛生福利部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最後更新:2025/08/29
【轉知宣導】衛生福利部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依據本年6月12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本年秋冬COVID-19疫苗以LP.8.1 COVID-19疫苗為優先選擇,並儲備不同製程之JN.1 COVID-19疫苗以供不適合接種mRNA疫苗者接種,藉以提升民眾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防範秋冬疫情。
💉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更多接種計劃說明如附件。
💉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更多接種計劃說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