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長榮大學畢業生美育獎遴選
最後更新:2018/03/23
2018長榮大學畢業生美育獎遴選
符合資格的同學可於107.3.30前直接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呦!
長榮大學畢業生美育獎遴選要點
103.04.01 2014年畢業典禮籌備協調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05.06.17 2016年畢業典禮檢討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目的:為遴選在校期間於藝術、表演、設計等方面表現優異之本校應屆畢業生,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申請資格:本校應屆畢業生具備下列三項條件,得提出申請
一、在本校就學期間學業總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二、在本校就學期間操行總成績75分以上者。
三、特殊表現:凡參加校內外各項藝術、文創、才藝、設計、表演等比賽,屢獲佳績,為校爭光者。
第三條
名額:每年應屆畢業生遴選至多十二名,於畢業典禮接受表揚。如無優秀者名額可減少。
第四條
遴選方式
一、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凡具申請資格者,向各學系提出申請,各學系檢具其資料向學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二、學生事務處召開畢業生美育獎遴選委員會核定獲獎名單。
三、遴選委員會委員為:學務長、管理學院院長、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健康科學學院院長、資訊暨設計學院院長、神學院院長、永續教育學院院長,共計七位遴選委員。
第五條 本要點經畢業典禮籌備協調會討論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