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稽核作業
長榮大學 內部控制制度
單位名稱 |
校長室 |
單位代碼 |
001 |
作業名稱 |
內部稽核作業 |
作業編號 |
001-3-04-B-01 |
承辦者 |
張瑞宜 |
審核者 |
陳瑞東 |
核定日期 |
112/09/20 |
檔案名稱 |
001-3-04-B-01內部稽核作業 |
1.作業程序
1.1 稽核秘書依風險評估結果及前次稽核改善建議事項擬定年度內部稽核計畫,陳送校長核定。
1.2 依稽核計畫簽請校長同意籌組稽核團隊,並會辦人資處協助辦理聘任事宜。
1.3 每學期初,由稽核秘書召集內部稽核團隊,依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說明稽核事項及範圍。
1.4 協調受稽單位及稽核人員時間,確認稽核時程。
1.5 執行內部稽核前置作業。
1.5.1 提供受稽單位基本資料表予受稽單位填寫並請受稽單位再次確認檢核細項。
1.5.2 提供稽核所需文件(含作業程序、相關法規、稽核紀錄表及前次稽核紀錄)予稽核人員預先審閱。
1.5.3 準備內部稽核工作會議通知及簽到表。
1.5.4 召開內部稽核工作會議。
1.5.5 撰寫會議紀錄。
1.6 發佈稽核通知。
1.6.1 依據內部稽核工作會議紀錄繕打稽核通知草稿,經稽核秘書審核後,以e-mail發佈稽核通知稽核目的、範圍、期間、方式及配合事項,通知受稽單位及稽核人員。
1.6.2 將稽核項目發佈於內部稽核網頁最新消息。
1.7 稽核人員依時程執行現場稽核。
1.7.1 視情形由受稽單位簡報。
1.7.2 資料查核。
1.7.3 相關公函、文件、表單、帳冊、憑證資料蒐集。
1.7.4 撰寫工作底稿。
1.8 稽核人員依檢核細項撰寫稽核結果及追蹤紀錄,發現重大缺失應立即陳報校長。
1.9 請受稽單位針對查核發現及改善建議回覆說明,並提出改善時程,經稽核人員及稽核秘書確認。
1.10 彙整稽核紀錄及追蹤紀錄後,撰寫學期/年度稽核報告,陳送校長審閱核定後,副本陳送監察人。
1.11 通知受稽單位改善,改善事項未於當學年度完成者,定期追蹤。
1.12 稽核紀錄及報告等相關文件整理妥善保管。
2.控制重點
2.1 是否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及前次稽核改善建議事項擬訂稽核計畫?
2.2 年度稽核計畫,是否依程序經校長核定?
2.3 是否組成稽核團隊,並召開會議?
2.4 是否執行內部稽核前置作業?
2.5 是否發佈稽核通知?
2.6 稽核委員是否確實至現場稽核?
2.7 稽核人員是否撰寫稽核結果及追蹤紀錄,重大缺失是否立即陳報校長?
2.8 稽核紀錄是否經受稽單位回覆確認,並提出改善意見?
2.9 稽核報告是否陳送校長審閱核定,副本陳送監察人?
2.10 是否追蹤受稽單位持續改善?
2.11 追蹤報告是否陳送校長審閱核定?
2.12 稽核紀錄及報告等相關文件是否妥善保管?
3.使用表單
3.1 稽核紀錄表
3.2 追蹤紀錄表
3.3 受稽單位基本資料表
4.依據及相關文件
4.1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4.2 長榮大學內部稽核實施辦法
二、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