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敬請校內各單位配合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主旨:暑假來臨在即,學校應秉持「平等互惠」及「對等尊嚴」原則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適時提醒所屬人員注意相關規範,並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說明:
一、 師生從事相關活動時,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等,並強化學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如有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應落實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 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填報。
二、 前開平臺於108年12月建置,本部業以108年11月25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170937號函、109年12月24日臺教文(二)字第1090182963號函及111年3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10022828號函(計達)宣導填報事宜。
三、 經比對旨揭活動相關新聞資料與登錄平臺內容,發現仍有部分交流活動漏報情形,爰再
次提醒各校應落實填報,並務必將填報作業列入業務交接範疇,避免因人員異動未落實填報作業。
四、 系統填報請詳操作手冊(附件1)及檢核表(附件2),或洽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
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
【本校赴陸交流登錄流程】
※填報對象: 請見附件「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操作手冊(2023年05月30日版)」之「壹、 說明」 所述。
步驟一、填寫「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
當以本校學院(系)、行政單位等名義籌備赴大陸地區交流事宜,請先填寫「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如附件),並經其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核章後,將正本繳交回國際處,副本將由院系留存。
步驟二、簽呈請會辦國際處
赴陸交流之簽呈請會辦國際處,亦請將核定後之「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附件於簽呈中,以利開設赴外交流單位填報平台之權限。
步驟三、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
請赴陸交流單位於規定時限內落實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填報時間如下:
(一) 活動起始日1 個月前須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
(二) 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三) 並於活動完成後1 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備註:
(1) 赴陸短期交流填報事宜,請洽國際處交流組周小姐(分機1712)
(2) 赴陸交換生、研修生(含雙聯、實習)請填研修系統,無須重複填報赴陸交流平臺;填報方式請洽交換生承辦人(分機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