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協請各單位配合教育部規定填報「赴陸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最後更新:2019/12/06
【轉知】協請各單位配合教育部規定填報「赴陸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於108年11月25日收到教育部 函
主旨 :
為提醒並協助學校兩岸教育交流活動遵循現行相關法規,並強化學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請貴校於本(108)年12月1日起配合填報「赴陸交流活動登錄平臺」,詳如說明,請查照,
◆重點節錄
(一)自108-1 起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之教育交流活動,包含體驗學習、實習、志工服務、訪問研習、姊妹校交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師生交換及其他赴陸交流活動,須向教育部報部。
(二)請各單位填寫「自我檢核表」,一級主管用印後繳回國際處留存;並自行上平台至「教育交流活動」完成登錄。
◆通報時間:
(一) 活動起始日1 個月前須將「自我檢核表」繳交至國際處;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
(二) 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3 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三) 並於活動完成返臺1 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四) 若有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則請至「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登錄。
◆備註:
(一)各單位窗口皆有一組獨立帳號,請參考附件檔案。並於首次登錄後修改密碼。
(二)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台: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
(三)短期交流詢問窗口:校內分機1706;海外實習詢問窗口:校內分機1751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