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114年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案。
最後更新:2025/03/13
【實習】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114年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案。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查前開實施計畫第3點及第7點規定略以,本分署每年3月於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行文通知相關學校系所,並由學校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本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實習期間配合各校安排之時間,原則以每年6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止。另本分署係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方式受理學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如有保險需求請校方或實習生自行辦理。
三、本分署114年提供暑期實習名額計7名,有意願報名參與實習者,請依上開說明辦理。因實習名額有限,請各校於薦送時註明申請實習地點及排序2至3個實習意願單位。
四、檢附首揭本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及本分署114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各1份,計畫(含表件)亦可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tcd.gov.tw/)自行查詢及下載。
一、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查前開實施計畫第3點及第7點規定略以,本分署每年3月於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行文通知相關學校系所,並由學校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本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實習期間配合各校安排之時間,原則以每年6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止。另本分署係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方式受理學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如有保險需求請校方或實習生自行辦理。
三、本分署114年提供暑期實習名額計7名,有意願報名參與實習者,請依上開說明辦理。因實習名額有限,請各校於薦送時註明申請實習地點及排序2至3個實習意願單位。
四、檢附首揭本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及本分署114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各1份,計畫(含表件)亦可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tcd.gov.tw/)自行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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