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期間重要階段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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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
應辦理事項 |
期程 |
說明 |
一、入學、修習課程 |
辦理註冊、抵免學分、選課事宜。 |
每學期開學依當學年度本校行事曆排定時程為準。 |
研究生肄業期間,領有教育部設置之獎助學金者,應協助相關系所指派之工作。 |
二、洽請指導教授 |
填寫申請書,經主任核准。 |
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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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資格 |
1.修畢入學當學年度畢業學分數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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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碩士學位論文考試 |
1.填寫申請學位考試相關表單。(本學程網頁之資料下載區) 2.繳交長榮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結果通知書、評分表、修正意見表及考試紀錄。 |
必須在考試前三週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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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成社會科學碩士 |
辦理離校手續時,應繳交碩士論文四本,論文電子檔、資料檔。 |
每學期結束前。 |
由本校授予社會科學碩士(Master of Social Science)。 |
※ 規範細節請依各入學年度『學生手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