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秘書室公共關係組誠徵專案助理1名(徵聘至114.5.9止)
最後更新:2025/04/24
本校秘書室公共關係組誠徵專案助理1名(徵聘至114.5.9止)
長榮大學《秘書室公共關係組》徵聘學士級專案助理公告
一、聘僱人數:乙名。
二、應徵資格:
(一)具學士(含)以上學歷。
(二)熟悉Excel、Word,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三)具備處理數據分析相關作業之能力。
(四)具承辦招生相關業務者尤佳。
(五)具英語能力檢定或電腦文書檢定相關證明者尤佳。
(六)人格特質需具高抗壓性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高度服務熱誠以及積極向上的企圖心,並可配合假日公務活動。
(七)歡迎具原住民身分及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甄選。(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三、聘僱方式:以專案助理聘任。
四、聘僱期間:
(一)自本校公告起聘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進用後試用期三個月,並需依本校相關法規進行績效考核,另本校得視計畫經費核定狀況,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提前終止契約。
(二)新一期計畫(115-116學年度)若獲核定,本校得視經費核定情形及人員考核結果辦理續約。
五、工作內容:
(一)負責教育部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執行經費動支與核銷及相關業務。
(二)協助招生相關事務工作。
(三)協助本組所辦理活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選方式:
(一)登載履歷: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人才徵聘」專區登載線上履歷。
(二)資料審查(如為寄電子檔,請將文件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
1.履歷表(含相關工作證明)及自傳
2.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認證,並請一併檢附驗證文件)
3.其他能力檢定之證明文件(例:英語、電腦文書相關)。
4.長榮大學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性平事件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三)筆試及面試
七、報名方式(2擇1)及時間:
(一)即日起至114年5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如為寄電子檔,請將應徵資料寄送至長榮大學人室室李小姐信箱 fangyu0729@mail.cjcu.edu.tw(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秘書室公共關係組專案助理_姓名】)。
(三)如為寄書面履歷,請以掛號方式寄至「71101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長榮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左上角註明應徵秘書室公共關係組專案助理及應徵者姓名),未錄取者資料恕不退件。)。
八、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後,以e-mail(信件)通知參加面試為優先,電話為輔。
九、待遇及福利:
(一)錄取人員待遇依「本校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原則」辦理,試用期三個月薪資30,000元支給,試用合格後學士級薪資以34,450元支給。
(二)年終獎金另依本校規定辦理。
(三)錄報考者如具碩博士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學士標準核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另錄取人員經聘僱後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十、備註:
教育部訂定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一、聘僱人數:乙名。
二、應徵資格:
(一)具學士(含)以上學歷。
(二)熟悉Excel、Word,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三)具備處理數據分析相關作業之能力。
(四)具承辦招生相關業務者尤佳。
(五)具英語能力檢定或電腦文書檢定相關證明者尤佳。
(六)人格特質需具高抗壓性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高度服務熱誠以及積極向上的企圖心,並可配合假日公務活動。
(七)歡迎具原住民身分及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甄選。(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三、聘僱方式:以專案助理聘任。
四、聘僱期間:
(一)自本校公告起聘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進用後試用期三個月,並需依本校相關法規進行績效考核,另本校得視計畫經費核定狀況,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提前終止契約。
(二)新一期計畫(115-116學年度)若獲核定,本校得視經費核定情形及人員考核結果辦理續約。
五、工作內容:
(一)負責教育部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執行經費動支與核銷及相關業務。
(二)協助招生相關事務工作。
(三)協助本組所辦理活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選方式:
(一)登載履歷: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人才徵聘」專區登載線上履歷。
(二)資料審查(如為寄電子檔,請將文件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
1.履歷表(含相關工作證明)及自傳
2.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認證,並請一併檢附驗證文件)
3.其他能力檢定之證明文件(例:英語、電腦文書相關)。
4.長榮大學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性平事件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三)筆試及面試
七、報名方式(2擇1)及時間:
(一)即日起至114年5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如為寄電子檔,請將應徵資料寄送至長榮大學人室室李小姐信箱 fangyu0729@mail.cjcu.edu.tw(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秘書室公共關係組專案助理_姓名】)。
(三)如為寄書面履歷,請以掛號方式寄至「71101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長榮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左上角註明應徵秘書室公共關係組專案助理及應徵者姓名),未錄取者資料恕不退件。)。
八、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後,以e-mail(信件)通知參加面試為優先,電話為輔。
九、待遇及福利:
(一)錄取人員待遇依「本校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原則」辦理,試用期三個月薪資30,000元支給,試用合格後學士級薪資以34,450元支給。
(二)年終獎金另依本校規定辦理。
(三)錄報考者如具碩博士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學士標準核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另錄取人員經聘僱後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十、備註:
教育部訂定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