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徵聘專任師資公告
最後更新:2025/11/20
長榮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徵聘專任師資公告
長榮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徵聘師資公告
一、徵聘資格:專任助理教授
二、需求人數:1 名
三、專長領域及資格條件:
1.取得資訊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者
2.具備大數據研究、資料視覺化、人工智慧等專長或經驗者優先。
3.能執行本校行政業務,具備執行政府部門、產學合作計劃之經驗。
4.具備支援學系開設課程的授課能力者優先。
5.具備英語授課能力者優先。
6.具備業界相關經驗者尤佳
四、檢附證件資料:
1.履歷自傳紙本(需包含生日、聯絡電話、地址、E-mail、碩、博士學歷、經歷、研究 方向),於徵聘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校人事室。
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資料(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認證)。
3.部定教師證書影本。
4.曾參與研究計畫或正執行研究計畫列表。
5.推薦信二封。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7.長榮大學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性平事件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此二份文件請務必列印簽署後連同書面履歷資料遞交本校人事室)。
五、注意事項:
1.有關本校進用編制內專任教學人員事項,請參閱本校相關人事行政法規及教師聘約。新聘助理教授到校服務必須兼系、院、校務行政工作,三年內累計不得少於二年。
2.待行政程序完備後,預計 115年2 月 1 日起聘。
3.依教育部訂定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曾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A.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B.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C.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D.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E.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F.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應徵方式:
1.請連結至履歷表登載處填寫部份資料後提交回傳,以利本校獲得應徵人所提交之資訊。
2.履歷及相關證件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 71101 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 1 號長榮大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工程學系專任教師」。(恕不歸還所寄資料)
七、徵聘截止日:即日起至114年11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九、聯絡人:
1. 人事室陳妍伶小姐 (06-2785123 分機 1085)
2. 資訊工程學系何秉珊小姐(06-2785123 分機 6151)
一、徵聘資格:專任助理教授
二、需求人數:1 名
三、專長領域及資格條件:
1.取得資訊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者
2.具備大數據研究、資料視覺化、人工智慧等專長或經驗者優先。
3.能執行本校行政業務,具備執行政府部門、產學合作計劃之經驗。
4.具備支援學系開設課程的授課能力者優先。
5.具備英語授課能力者優先。
6.具備業界相關經驗者尤佳
四、檢附證件資料:
1.履歷自傳紙本(需包含生日、聯絡電話、地址、E-mail、碩、博士學歷、經歷、研究 方向),於徵聘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校人事室。
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資料(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認證)。
3.部定教師證書影本。
4.曾參與研究計畫或正執行研究計畫列表。
5.推薦信二封。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7.長榮大學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性平事件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此二份文件請務必列印簽署後連同書面履歷資料遞交本校人事室)。
五、注意事項:
1.有關本校進用編制內專任教學人員事項,請參閱本校相關人事行政法規及教師聘約。新聘助理教授到校服務必須兼系、院、校務行政工作,三年內累計不得少於二年。
2.待行政程序完備後,預計 115年2 月 1 日起聘。
3.依教育部訂定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曾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A.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B.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C.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D.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E.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F.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應徵方式:
1.請連結至履歷表登載處填寫部份資料後提交回傳,以利本校獲得應徵人所提交之資訊。
2.履歷及相關證件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 71101 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 1 號長榮大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工程學系專任教師」。(恕不歸還所寄資料)
七、徵聘截止日:即日起至114年11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九、聯絡人:
1. 人事室陳妍伶小姐 (06-2785123 分機 1085)
2. 資訊工程學系何秉珊小姐(06-2785123 分機 6151)